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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媒体要在传播公益广告上做表率

时间:2016-06-08 来源: 责任编辑:冯 志维

  为促进公益广告事业发展,鼓励、支持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各类广告发布媒介均有义务刊播公益广告,并对刊播活动作出了具体规定。(中国文明网)

  从内容上看,这次由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暂行办法》是对我国公益广告发布行为的一次规范。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不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这样的传统媒体需要承担刊播公益广告的传播任务,各类各级网络新媒体和社会媒介也应该积极宣传、展示公益广告。不难看出,这些细致而明确的规定,可以让公益广告覆盖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也更容易深入人心。

  众所周知,公益广告是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为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风尚服务的广告,相对于商业广告而言,它除了具有社会的效益性、主题的现实性和表现的号召性三大特点以外,还能有效倡导社会主旋律、引导文明新风尚、传播向上正能量。所以,从一定程度上说,公益广告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催化剂,应该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大力传播。

  传播公益广告需要有平台,需要各级各类媒体和社会媒介的共同参与,这样有利于营造出浓厚的氛围,提升传播力。但是我们也应该看,由于各级各类媒体和媒介的规模、实力、影响力有大有小,刊播公益广告所产生的社会效果也不尽相同。因此,中央和地方的主流媒体要转变广告发布一切向钱看的思想观念,拿出诚意,当好刊播公益广告的表率。

  公益广告要讲究传播效果。公益广告内容再好、形式再新,如果传播面不广、知道的人不多,其影响力也会大打折扣。所以,主流媒体当好刊播公益广告的表率,并不意味着只是简单地拿出版面、拿出时间段,而是在刊播公益广告时要利用黄金时段和显著位置,这样才能便于受众获得公益广告所传递的有效信息,提高传播效力。

  如今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信息的传播渠道和传播方式也呈现出多元化的格局。如果还抱着“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心态,认为公益广告传播的都是积极的、向上的、充满正能量的内容,一定会有影响力,那就大错特错了。因此,主流媒体当好刊播公益广告的表率,不仅要舍得拿出版面和时间段,还要在公益广告的创意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制作水平,让公益广告摆脱空洞说教的面孔,变得更清新、更有亲和力、更接地气,这样的公益广告才会有人愿意关注,才能收到应有的传播效果。

  主流媒体当好刊播公益广告的表率,表面上看起来会有一些利益牺牲,但是主流媒体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传播效果也比较好。而且在主流媒体示范效应的带动下,会有更多的其他媒体和社会媒介行动起来,积极主动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传播好公益广告,让公益广告成为社会生活中一道独特的风景,这是主流媒体有必要也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刘根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