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30 来源:四会文明网 责任编辑:欧展龙
为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形成重品行、讲文明、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四会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19年“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发动广大群众、推荐与评议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感人事迹,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促进好人好事不断涌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二、推荐类别及标准
(一)推荐范围
1、凡在四会市生活、工作或学习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身边好人”人选。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孝老爱亲”“敬业奉献”“诚实守信”五类候选人中,除“孝老爱亲”类候选人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已经获得四会市以上道德模范称号和提名奖,以及被评为“中国好人”“广东好人”“肇庆好人”和“四会好人”的个人,不再参与评选。
(二)推荐类别。“身边好人”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类,推荐时必须按照类别对应推荐,每个公民只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
(三)评选标准。“身边好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模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类: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类: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类:在经济活动和社会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类: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类: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推荐步骤
(一)各级党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各镇(街道)、各单位对符合“身边好人”标准要求的对象进行初步考察、评议,在充分尊重被推荐者意愿的基础上报送市文明办;在四会市辖区工作、生活的市民群众,可向工作单位或居住的社区(村)寻找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凡人善举”,积极向社区(村)推选,也可在充分尊重被推荐者意愿的基础上直接报送市文明办(被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属二级单位的应由其主管部门统一上报)。
被推荐人要撰写300-500字的简要事迹材料和1000-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简要事迹材料应包括被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并简要概括主要事迹,内容要简明扼要,能充分体现被推荐对象的事迹特点、亮点,填写在《四会市“身边好人”评选推荐表》(见附件1)的候选人简要事迹栏;详细事迹材料要严格按照《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规范》(见附件2)要求撰写;报送汇总情况按《“四会市身边好人”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3)要求撰写,并附上被推荐对象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和生活照3张(均采用jpg格式),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5号前报送到市文明办,电子版发送至文明办邮箱sihuiwmb@163.com。联系人:曾宪丽,联系电话:3266156。
各镇(街道)、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卫计局等单位每季度至少推荐2名以上候选人;其他市直单位要积极推荐。
(二)组织评审。市文明办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学者代表,按照“身边好人”的评选标准,对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并征求纪委、公安、卫计、发改等有关部门意见,评审结果将公示7天。
(三)组织表彰。市文明委对推荐结果审批核定后,对评选出来的“身边好人”予以表彰,每季度评选表彰约10-15名“身边好人”,并将事迹突出的“身边好人”推荐参加“肇庆好人”“广东好人”和“中国好人”评选。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要把组织评选的过程转变为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过程,明确专人,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把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各镇(街道)、市直单位要立足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组织,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影响大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身边好人”可敬、可信、可亲、可学,把推荐评选过程作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三)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镇(街道)、市直单位要对被推荐人,采取适当方式征求身边人员和本人意见,进行事迹审核,确保好人事迹的真实性。
附件:
1.“四会市身边好人”推荐表
2. 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规范
3.“四会市身边好人”推荐对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