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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三届四会市道德模范评选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5-20 来源:四会文明网 责任编辑:欧展龙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现将《第三届四会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 

  第三届四会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营造学习、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根据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肇庆市文明办关于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工作部署,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三届四会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推出一批作出贡献大、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广大群众的生动实践,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二、评选标准 

  参照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办法,第三届四会市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每个类别评选2名,共评选10名。其余正式候选人授予道德模范提名奖。 

  (一)四会市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四会市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在总体标准基础上,根据事迹进行分类推荐。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很高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大案件作出贡献。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关系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三、评选范围 

  凡符合道德模范评选标准的四会市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学历,均可推荐为四会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的道德模范评选。曾荣获历届全国道德模范、广东省道德模范、肇庆市道德模范、四会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本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荣获“全国劳动模范”“中国好人”“广东好人”等省级以上称号的先进典型,可优先推荐参与本届道德模范评选。 

  四、组织机构 

  为公平公正、严谨细致地做好评选工作,成立四会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活动组委会”),市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一)活动组委会。市活动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人武部政工科、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组成。市活动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人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负责审核各镇(街道)、各单位推荐的四会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参评资格、确定正式候选人,投票评选道德模范。 

  (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第三届四会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由市文明委主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人武部政工科、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广播电视台承办。 

  五、评选程序 

  (一)发动、挖掘、推荐阶段(2019年5月—2020年3月) 

  1. 启动评选活动。主办单位成立四会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以市文明委名义印发《第三届四会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并在文明四会、四会文明网等主要媒体和网站刊发,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正式启动评选工作。 

  2. 发动群众推荐。各镇(街道)、各单位及时宣传公告评选活动和推荐办法,畅通本系统参与渠道,引导群众广泛推荐候选人。优先考虑将“身边好人”“最美人物”“文明家庭”“劳动模范”等先进典型作为重要推荐线索。各镇(街道)、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网络推荐等方式推荐人选或自荐。推荐他人需经被推荐人本人同意,并确保被推荐人事迹真实。 

  3.遴选候选人。各镇(街道)、各单位在本系统层层推荐的基础上,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原则,提出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各镇(街道)每类别推荐1名以上候选人,市直单位结合实际推荐人选。 

  4.广泛征求意见。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将拟推荐候选人先在其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征求意见。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上报情况,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公安机关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为确保推荐质量,对存在问题的候选人,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选资格。 

  5.报送候选人材料。各推荐单位确认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候选人无异议后,报送候选人名单。报送材料如下: 

  纸质版材料包括:《第三届四会市道德模范推荐表》(附800字左右事迹简介,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电子版材料包括:①《第三届四会市道德模范推荐表》;②候选人详细事迹(2000字左右);③个人证件照(一寸免冠彩照1张)及工作生活照(3张);④第三届四会市道德模范推荐对象汇总表。 

  (二)展示、投票、评议阶段(2020年4月—5月) 

  评选委员会审核各镇(街道)、各单位推荐候选人资格,确定符合条件候选人名单。组织四会文明网制作网上专题,集中展示候选人事迹,发动市民群众点赞评议,兴起学习宣传道德模范高潮,将评选活动作为学习先进人物过程。 

  (三)评选、审定、授奖阶段(2020年6月—9月) 

  市活动组委会组织评选委员会、专家学者等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综合投票情况,提出入选第三届四会市道德模范10名、道德模范提名奖10名。经市属媒体公示后,报市文明委审定。举办第三届四会市道德模范授奖仪式,为获选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统筹做好学习宣传、制作公益广告、巡讲巡演、礼遇帮扶等后续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策划,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过程变成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二)广泛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各镇(街道)、各单位要把宣传和学习活动贯穿推荐评选全过程,深入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主题宣传,运用制作刊播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故事汇巡演等方式,弘扬道德模范的崇高精神,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在认真把关、准确核实基础上,择优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请于2020年3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文明办(地址:市府行政大楼十一楼)。联系人:曾宪丽,联系电话:3266156,传真:3366910,电子邮箱:sihuiwmb@163.com。

  附件:四文明委〔2019〕9号 关于印发《第三届四会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