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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四会市首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6-01 来源:四会文明网 责任编辑:魏 坤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肇庆市文明办及我市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为展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促进形成重品行、讲文明、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市文明委决定开展四会市首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要求,以弘扬正气、传承美德为主题,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为建设富裕四会、文明四会、和谐四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奖项设立

  本次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种类型。四会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每两年举办一届。每届每个奖项各表彰2名,共表彰10名。授予10名正式候选人为四会市道德模范提名奖。

  三、评选标准

  (一)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二)道德模范的各奖项标准是: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四、评选范围

  (一)凡符合道德模范评选标准的四会市公民,或其典型事迹、事件发生在我市的典型人物,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学历,均可被推荐为四会市道德模范候选人。

  (二)已经当选为道德模范的不再推荐评选。曾被评为“中国好人”、“广东好人”、“四会好人”及被授予国家、省、肇庆市及我市荣誉称号的先进工作者可优先推荐。在五类候选人中。除“孝老爱亲”类候选人及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未成年人。

  五、推荐方式

  本次道德模范候选人可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两种方式。

  (一)组织推荐:各镇(街道)、各部门党组织负责辖区和系统内模范典型的推荐。各镇(街道)和文明委成员单位至少要推荐一名候选人。

  (二)群众推荐:广大群众可以以个人名义推荐身边符合评选条件的人或自荐作为道德模范候选人,每个公民只能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六、评选步骤

  (一)成立评审委员会。成立四会市首届道德模范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担任,成员由市文明办、市社工委、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文联、市人武部政工科、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负责人及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基层群众代表组成,评选活动日常工作由市文明办负责。

  (二)推荐(6月)。各镇(街道)、各部门党组织对符合道德模范标准要求的对象进行初步考察、评议,在充分尊重被推荐者意愿的基础上报送市文明办;在四会市辖区工作、生活的市民群众,可在所在单位或居住的社区(村)寻找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道德模范,积极向社区(村)推选,也可在充分尊重被推荐者意愿的基础上直接报送市文明办。填报“四会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并附2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三张以上相片(其中包含一张大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于6月底报市文明办(电子版报送邮箱:sihuiwmb@163.com,联系人:魏辉,联系电话:3366910)。

  (三)确定正式候选人(7月)。市评委会根据上报情况,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根据不同职业类别,广泛征求纪检、公安、卫计、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意见,严格资格审核把关;凡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存有违规违纪、不道德问题的人选,一律取消评选资格。评审委员会在7月底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以评议和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定25名正式候选人名单。

  (四)投票评选(8月)。通过四会市广播电视台、四会文明网、文明四会公众号等媒体对25名四会市首届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投票。

  (五)审定表彰(9月)。市评委会根据25名正式候选人得票情况和公示情况,以评议和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评审确定10名四会市首届道德模范,10名四会市首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人选,报四

  会市文明委审批,由四会市文明委作出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适时举办表彰大会。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把组织评选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过程,明确专人,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把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立足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组织,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影响大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把推荐评选过程作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三)严格把关,保证质量。道德模范是一项崇高的荣誉,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对当地的被推荐人,要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其身边人员和本人意见,进行事迹审核,确保先进事迹的真实性。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宣传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着力宣传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

四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