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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三季度 “肇庆市身边好人”推荐评选工作开始

时间:2017-08-11 来源:四会文明网 责任编辑:何振宇

  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肇庆市做好2017年第三季度“肇庆市身边好人”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活动目的 

  建立“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平台和长效机制,充分发动广大群众推荐和评议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好人好事;选树和宣传好人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崇尚、关爱、争当模范好人的浓厚氛围,推动形成群星灿烂与七星共明的先进群体格局,为建设“文明肇庆”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 

  推荐条件 

  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一个或多个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的个人。已经获得肇庆市市级以上道德模范称号和提名奖以及被评为“中国好人”“广东好人”“肇庆市身边好人”的个人,不再参与“肇庆市身边好人”评选。 

  活动形式 

  (一)推荐渠道 

  1. 组织推荐。各县(市、区)文明办、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肇庆新区党政综合办,市直及省直、中直驻肇有关单位对推荐好人事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肇庆市文明办,报送邮箱:zqsbhr@163.com。 

  2. 媒体推荐。充分发挥西江日报、肇庆市广播电视台等各级各类媒体发掘和宣传群众身边好人好事的优势,及时向肇庆市文明办提供好人线索。 

  (二)组织评审 

  1. 肇庆文明网开设“肇庆市身边好人”专题专栏,集中宣传展示好人事迹,发动市民积极参与网上投票、点赞评议。 

  2. 组织肇庆市文明委成员单位进行评审,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个类别,确定“肇庆市身边好人”候选人。 

  (三)媒体宣传 

  1. 经市属媒体公示后,发布2017年第三季度“肇庆市身边好人榜”。 

  2. 为获命名的好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组织媒体宣传推介。 

  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征求被推荐人身边人员的意见,进行事迹审核,确保真实性。 

  (二)各地各单位的推荐材料要按要求报送。 

  文字材料包括: 

  ①《“肇庆市身边好人”推荐表》(附件1,事迹简述务必在300字内); 

  ②详细事迹(事迹标题要提炼人物最突出的特点,事迹字数2000字左右); 

  ③《“肇庆市身边好人”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图片材料包括1张大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和2张以上生活照或工作照(电子版,格式为jpg)。 

  (三)请各县(市、区)文明办、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肇庆新区党政综合办,市直、省直各单位于2017年9月10日前将文字材料(电子版)和图片材料发邮箱:zqsbhr@163.com(邮件请注明2017年度第三季度“肇庆市身边好人”材料报送);纸质版文字材料盖章后请寄肇庆市文明办(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天宁北路80号市委大院)。同时,请登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线索推荐展示平台http://haoren.dc.10086.cn/,登记被推荐人信息、事迹简介等。 

肇庆市文明办

2017年8月9日

  联系人:魏集,联系电话:2208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