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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市创文工作简报第二十九期

时间:2016-07-26 来源: 责任编辑:何振宇

第29期

四会市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 6月 15日

加大监管力度  增强治污合力

四会市“创文”监委会专项督导工业污染源防治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扎实推进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工作,5月份以来,我市“创文”领导小组监督委员会专门组建了一支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文明办、市广播电视台等相关单位12名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对全市工业污染源防治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督导。

  为扎实做好这次专项督查,督导组在认真梳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反映我市大气污染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及时与环保部门进行研究和谋划,制定了以高污染燃料锅炉综合整治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大气污染源排放监管、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督导方案。根据方案,督导组迅速行动,先后深入到肇庆高新区四会产业园、龙甫循环经济金属产业基地等园区进行实地检查,现场听取园区以及企业排污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并由环保部门技术人员对广东一力集团有限公司、四会市汇隆木业有限公司、广东东岳纺织有限公司、四会市新权业陶瓷有限公司、肇庆大正铝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的排污情况进行现场监测。在实地调研检查的基础上,督导组多次组织召开了专题座谈会。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我市环保部门近年来特别是“创文”工作开展以来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指出了我市在工业源污染防治工作方面所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一是全市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环保治污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二是有些企业环保法制观念淡薄,没能严格按照《环保法》规定生产经营,没有投入应有的资金进行治污,漏排、偷排、直排工业“三废”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我市一二三产业结构、产业布局和能源结构亟待优化,“工业围城”导致工业污染源“围城”、“扰城”问题较为突出;四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高速度与环境监管的严俊形势差距较大,环保执法编制不足、装备不够、能力欠缺等瓶颈十分明显,难以适应环保新形势的需要。

  有鉴于此,市“创文”监督委员会督导组对全市工业污染源防治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和建议:一要进一步在监管细节上查漏补缺。建议市环保部门要结合企业治污现状,进一步督导企业在相关治污“细节”上下功夫,最大限度通过抓深抓实“细节”工作实现减污降污;二要进一步提升污染企业的生产工艺。建议市政府和环保、发改、经信等部门要进一步督导我市陶瓷、铝加工等重点烟尘污染企业,对照先进生产工艺要求,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改进生产工艺、提高治污水平等措施,实现企业节能减排的新突破;三要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一是要推进园区企业产品高端化。建议市政府在组织招商引资工作中,充分利用我市龙甫循环经济金属产业基地和铝锭生产企业集聚发展的优势,引导现有符合条件的锅炉企业积极淘汰现有锅炉、置换过热蒸气,加快配套引进铝产品深度加工企业,同时适度引导我市现有铝锭生产企业,在条件具备时延伸产业链,推进铝产品高端化发展。二是要推进企业结构互补化。建议市政府在引进项目和组织园区“腾笼换鸟”工作中,注重围绕主导产业和战略支撑企业,组织引导关联性企业和项目互补化集聚发展。三是要推进能源结构清洁化。建议大力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煤改气”政策的落实,加大天然气、电、煤制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供应和推广力度,不断提高企业清洁能源的使用率。四是要进一步实行环保准入“门槛化”。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针对产能过剩问题,全市要坚决暂停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项目的环评审批,新、扩、改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并通过环评等手段,限制污染企业入园,推进产业发展从低端粗放向高端集约发展;四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适当增加环保执法行政编制,同时采用合同制形式招聘专业人员辅助执法,探索在中心镇(街)设立环保所,缓解执法队伍不足的问题。加强执法人员业务以及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规范执法水平。二是增加财政投入,增配环保执法车辆及环保自动采样监测的科技设备、移动执法系统等新型环保监测设备,提高环保检查执法的效率。三是丰富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探索使用无人机监测等新型高科技监测技术,增强监测实效。建议对重点污染企业和重点污染区实行24小时自动监控全覆盖,一旦发现排污超标则立即启动现场检查,切实增强打击偷排的震慑力。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连续按日计罚、查封生产设备等方式,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在处罚额度上,针对企业偷排问题屡禁不止的现状,建议加大依法按法定上限额度处罚的力度,以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杜绝企业偷排,发挥我市“环保警察”作用,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行为,坚决移交市公安部门处理;五要进一步增强治污工作合力。一是强化领导统筹。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并强化环境监管、治理和督查的“网格化”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大环保整治格局。二是强化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市环委会作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增强打击和查处偷排、超排违法行为的威慑力。三是强化宣传发动。深入开展新《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和企业主的环保意识,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监督各类环保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