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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侠骨” 也要有“柔情”

时间:2017-02-28 来源:四会文明网 责任编辑:何振宇

  近日,一张张粉红的《交警友情提示》在肇庆市意外走红了,并引发市民一股好评热潮。据肇庆交警表示,对于没有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车辆,他们会先进行派发《交警友情提示》,以书面形式教育警告违法停车的司机,记录在案,但不予以罚款处罚。《交警友情提示》内容里面有告知驾驶人员违反交通法规的具体方面,也阐释了良好的交通秩序对其以及社会的重要性,呼吁了广大司机自觉积极加入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行动中,助力创建文明城市。

  多发《交警友情提示》,则意味着“罚单”少了,也意味着执法思维转变了,从“硬性执法”逐渐向“柔情执法”转变。一直以来,执法人员总是身处于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对执法人员的恶言诋毁、呵斥声不曾停息,执法人员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不受欢迎,不获理解。

  硬性执法是造成执法人员成为人们心中“讨厌鬼”的最大原因。硬性执法是指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其初衷是捍卫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保障人民的利益。治理效果虽略有成效,却容易引起群众不满和抵触情绪,与执法人员上演肢体冲突的画面,更有甚者想出了种种歪点子来应付检查,降低惩罚效果,违背了执法的初衷。由此,我们是否应该深思一下“硬性执法是否适用于当前的社会管理”的问题?

  老子曾言: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无有入无间。老子认为天下最柔弱的东西,可以驱使天下最坚硬的东西,弱能胜强,柔能克刚。柔情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运用非强制手段依法实施的行政行为,是执法人员的工作方法、作风、态度的转变和提升。它承载着爱心、耐心、宽容和理解,能让法律变得温情脉脉,能攻克群众奋力抵抗执法这道“硬墙”,从而使执法的目的意义深入人心,让群众理解、接受,从而产生自觉性意识,纠正错误行为,捍卫国家法律法规。也就是说,当执法人员走出“严打、严管、严控”的模式,换之以和风细雨式的柔情执法,群众会感受到执法中的平等、温情、关怀,从而处于一种冷静的心理状态去思考自己的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严重性,继而产生悔疚感,服从执法,即使再想抵抗、发火,也找不到理由了,整个执法过程自然变得轻松、和谐、愉快。

  法律虽无情,执法却有道。我们要明白,守住“程序正义”这条底线并非只有强制执行命令的方式,也可以通过一张温馨的警告纸、一张令人愉悦的笑脸、一句温柔而耐心的劝导语等来践行。实行柔情执法,也就是要求执法者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多为执法对象着想,要以疏导性的对话思维来代替直接简单粗暴生硬的工作方式,执法者应充分运用情、理、法进行劝导,多做耐心细致善意的思想工作,用智慧和人性化来管理城市。

  柔情执法和硬性执法需要并行。在执法的过程中需灌输柔情执法思维,并不等于要放弃“硬性执法”。对于不服从执法,恶性抵抗执法的违反者,执法者应当毫不犹豫根据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强制手段,维护社会秩序。柔情执法需要硬性执法来约束,硬性执法需柔情执法来调节,一味地硬性执法容易引发社会问题,但失去原则的“柔情”,更是对不法行为的纵容。(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