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29 来源:上海静安文明网 责任编辑:欧展龙
教师惩戒学生已经成为一个极度敏感的社会话题。虽然自古以来中国就有尊师重道的古训,教师惩戒学生被视为理所当然,但在更加强调个人尊严的现代社会,惩戒动辄被戴上“体罚”的帽子,极易引发学校与家庭的对立情绪,也会给教师本人带来很大的影响。为了避免麻烦,有的教师干脆不再惩戒学生,对学生的行为放任自流。虽然这可以减少矛盾的滋生,但也不利于教师正确履行教育责任,有违教育宗旨,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也会带来负面影响。
教师是教育的中坚力量,教育质量和效果主要依赖于教师的教育水平。合理使用惩戒权,对犯错的学生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既维护了教师的职业尊严,也能够有效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这种做法既合情又合理。当然,惩戒绝不是体罚,必须有效区分两者的边界,惩戒权的使用要保持在合理适度的范围内,不得以惩戒为由对学生进行超越限度的身体惩罚,否则就是滥用惩戒权,这是决不允许和容忍的。
在教育惩戒的问题上,一方面要保护教师的合法权利和从教的积极性,以便维护有序的课程秩序和校园环境;另一方面也要保证应有的约束,对惩戒权的使用原则、方式、程度以及监督等都要明确规定,确保教育惩戒的实施不能逾越应有的界限。而要确保实现这两方面的目标,唯有依靠完善的制度作为保障。此次教育部正式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意味着教育惩戒的制度框架即将成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与此同时,教育惩戒的有效实施,还需要全社会能够达成共识,特别是学校和家长必须统一思想,家长要充分认识和认可教育惩戒的重要作用和实施方式;学校要与家长保持紧密沟通,积极听取家长的意见建议,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只有学校和家长达成一致,才能确保教育惩戒的有效实施,避免因为观念不一致而引起的摩擦。
当然,即便有制度可依,教师在选择是否运用教育惩戒的时候也当谨慎,特别是采取罚站、罚跑等措施更需慎重。教育惩戒的目的是为了纠正错误,让学生知错改错,如果能够采取更柔性的方式达到教育效果,那无疑会更好。对教育惩戒的实际运用情况,也需要进行跟踪评估,对制度不断修正完善,确保教育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