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明网总站

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四会文明网 > 未成年人

成长时评:警惕孩子的“星梦”成为噩梦

时间:2018-05-31 来源:中国未成年人网 责任编辑:何振宇

  谎称招聘童星,诱骗被害人通过QQ视频进行裸聊等行为,共计猥亵儿童达31人。5月28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引发社会关注。5月29日,记者了解到,目前,犯罪嫌疑人一审因犯猥亵儿童罪获刑11年,这也是全国首次为保护未成年人,对以“招童星”做幌子、利用网络猥亵儿童犯罪进行严惩的案件。(5月30日《北京青年报》)点击查看>>新闻详情

  所谓“招聘童星”,实则是犯罪嫌疑人借助网络通信手段,精心编织的一个骗局,目的是利用未成年女孩社会阅历尚浅,哄骗、引诱、迫使被害人在视频中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做出不雅动作,以供其观看,其所作所为相当恶劣。法官表示,这虽然与传统的猥亵行为有一定区别,但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换句话说,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不论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暴力、胁迫,只要对儿童实施的猥亵行为达到法定的情形,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首例“招童星”猥亵儿童案落槌,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严惩,但对于“招聘童星”这样的骗局,却需引起多方反思。首先,如今想出名的孩子和想让孩子出名的家长不少,甚至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骗子正是利用这一人性弱点,以帮其出名为借口,以“招聘童星”为幌子,让家长心甘情愿把孩子送到自己的魔爪之中。期待“星梦”成真,在不切实际的幻想中迷失了方向,放松了警惕,最终上当受骗,付出沉痛代价,显然这与父母没有尽到监护之责有关。

  其次,那些打着“招聘童星”旗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微信、QQ等通讯软件来发布各种诱骗信息,并通过微信、QQ视频诱骗被害人作出不雅动作。根据相关规定,这与在网站、论坛等网络平台上发布淫秽信息一样,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构成犯罪。显然,这些平台的运营者,应该承担起相应的监督和管理责任,对于显而易见的违法犯罪信息,负有监测排除的义务。如果没有及时发现或未予及时删除、屏蔽,造成后果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招聘童星”骗局不是什么新鲜事物,早在2004年新华社就曾报道过:在广州的街头,经常有“星探”向路过的女孩发出邀请;广州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透露,“星探”的欺诈行为在逐渐升级,他们将目光越来越多地投向未成年人。十多年过去,从线下发展到线上,从骗钱到骗色,欺诈伎俩大同小异,但有关部门的监管并没有及时跟上,或打击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震慑。因此,早有专家表示,对背离社会伦理的“招聘童星”骗局,该完善法律的,就要完善法律,该严厉打击的,就要严厉打击,绝不能让其滋长蔓延。

  人人都有追求梦想的权利,我们尊重每个人的梦想,包括每个追求“星梦”的孩子。但是,当犯罪的黑手伸向了孩子,让她们的“星梦”成为了“噩梦”,则尤需多方高度警惕。(未成年人网呼啦圈评论 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