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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时评:“起侮辱绰号算欺凌”非小题大做

时间:2018-11-15 来源:未成年人网 责任编辑:欧展龙

  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也属欺凌;在社交媒体上传被欺凌者受欺凌图像的属严重欺凌行为!学校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进行批评的同时给予惩戒,严重者可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11月12日,广东省教育厅官网公布13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学生欺凌的预防、种类、治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11月13日《南方都市报》) 

  同学之间互起绰号、互叫绰号,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大多带有玩笑性质,目的也只是打趣、逗乐。因此,可能有人会认为,将侮辱性绰号列入校园欺凌有点小题大做,可能会对学生造成无谓的误伤。21世纪教育研究院编写的《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7)》中提到,有将近一半的北京中小学生都有过被叫难听绰号的经历,这虽然有点言过其实,但即使少数,其危害性也不容小觑。 

  我国宪法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侮辱性绰号涉嫌侵害他人人格和名誉,可见,侮辱性绰号表面上是一种语言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暴力。侮辱性绰号已经逾越了同伴玩笑的边界,起于某位同学生理缺憾或家庭污点的绰号,是典型的捅伤疤,放大或夸大了生活或心灵上的忌讳,是一种极不道德的行为。它不同于行为暴力对身体健康权利的伤害,可能对被侮辱者带来心灵创伤。 

  侮辱性绰号往往出于一种行为故意,针对性很强,常常表现为一种团体性排斥,因此极易使受侮辱者产生自卑、孤立、封闭等不良心理。因此,在教育学和心理学上,都将侮辱性绰号这种语言暴力定义为精神暴力。这种侮辱性绰号一般会像瘟疫一样在同学之间流传,并由校园延伸至社会,甚至成为受侮辱者终身背负的“标签”。 

  上述“实施办法”将“起侮辱性绰号”列为“一般欺凌事件”,并予以禁止和处罚,体现了对校园欺凌危害性的认知提升。校园是一个道德和人格的“苗圃场”,存在生理、心理缺憾和家庭污点的学生,更应该得到人格上的尊重、呵护和帮助。缺憾的与生俱来和污点的不可选择,本来就是一种不公平,岂能因为校园暴力雪上加霜,制造精神世界和情感生活上的“二次不公平”? 

  对校园侮辱性绰号说不,体现了教育的人性化温度。由于精神暴力具有隐秘性,长期得不到学校和教师的重视,这就需要特别关注侮辱性绰号的流传,因为侮辱性绰号往往是精神暴力的外显。行为欺凌背后一定隐藏着精神欺凌,所以,在依规处理行为欺凌时,必须深挖根源,力求粉碎团体性歧视和排斥。 

  当然,杜绝校园侮辱性绰号的根本之道,不是“秋后算账”,而是平时的德育浸润和滋养。着力打造团结、和谐、健康、上进的班级文化和校园文化,才能使校园暴力无处生根。(未成年人网呼啦圈评论 范军)